关于部分委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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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组织人事处 发布日期:2017-10-16

甬经信组〔2017〕228号

各区县(市)经信局,各管委会经发局,委机关各处(室),委属各单位:

由于我委领导人事变动,经研究,对部分委领导分工作如下调整:

戴  云,党委委员、副主任,市智慧办副主任。协助主任负责产业合作交流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管理、信息经济发展等工作。分管产业合作处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(信息经济处)。与谷霞同志互为AB角。

谷  霞,党委委员,总工程师。协助主任负责中小企业发展、产业金融服务、企业服务等工作。分管中小企业处(产业金融处)、企业服务处,分管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,联系行业协会。

其他领导分工不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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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16日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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