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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以“3511”产业特别是八大细分行业为重点,分阶段建立千亿级龙头企业、行业骨干企业和高成长企业动态培育库,分别制定三年培育目标与评价办法,签订目标责任书。对千亿级龙头培育企业实施“一企一策”综合扶持政策,对完成目标的行业骨干培育企业和高成长培育企业,按其年度地方财政实际新增贡献超过目标的部分给予奖励。

(一)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。围绕“3511”产业,聚焦八大细分行业,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分类建立培育库,包括:千亿级龙头企业培育库,主要选择5-10家目前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基础、产业带动力大、具备千亿级发展潜力的工业龙头企业(集团)作为培育对象。行业骨干企业培育库,主要选择100家左右行业竞争力强、发展前景好、引领带动作用突出的企业(独立法人为单位)作为培育对象。高成长企业培育库,主要选择100家左右成长爆发性强、具有快速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培育对象。

(二)签订目标责任书。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,市、县两级择优认定入库培育。培育库企业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明确未来发展规划,并与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,明确发展规模、财税贡献、工业投资、创新投入等三年培育目标。

(三)建立跟踪培育机制。培育企业将纳入各级政府的重点服务范围,对企业发展中碰到的困难问题和需求,实行专人联系服务,帮助协调落实。

(四)聚焦各类政策资源。培育企业优先享受“中国制造2025”试点示范城市建设、科技创新、人才、贸易、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。对完成目标的培育企业,按其年度地方财政实际新增贡献超过目标的部分给予奖励。对千亿级龙头培育企业,实行“一事一议”、“一企一策”的综合扶持政策。

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正在制定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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